三、开拓创新,加强合作,促进我省部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统计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要审时度势,认真研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走向,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适应性,加快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步伐,推进全省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部门统计要以全省工商系统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榜样,大力推进全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也就是说,规范化建设是我们山东部门统计今后很长一个时期的总抓手,这是省统计局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思路,也是从实际出发选择的一个突破口。为什么要抓规范化呢?第一,从大的方面讲,我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且是长期执政的党,执政党与非执政党、与革命时期夺取政权的党在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上都是不一样的,执政党做工作、办事情就是要讲规范,就是要正规化,不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能想到哪里就做到哪里,随心所欲。我们从事的是执政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所以也必须规范、正规。第二,我们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和社会对我们各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于我们统计工作来讲,就是依法统计,依法统计就是最大的规范化。我们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的内容很多,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依法统计,依法统计就是规范化的统计。第三,我们统计工作本身就是一门科学,我们叫做“科学统计为科学发展服务”。既然是一门科学,我们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方法、工作程序等都必须规范化。所以从这几个大的方面来看,一定要实现规范化。具体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统计组织领导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符合国情、符合部门实际、切实可行的部门组织领导规范,实现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规范、科学有序。主要包括:一是统计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统计数据质量实行部门首长负责制。部门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要明确,分管领导负有对本部门不同单位统计工作协调、管理、指导、监督等职责,统计工作必须纳入部门的整体规划,经费要保障到位;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实行部门首长负责,部门首长对政府、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负责,保证本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统计制度,约束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具体统计制度应包括: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数据报送及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统计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制度等。通过以上统计工作制度的建立,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各部门要设置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的统计调查;根据岗位的不同,设置必须的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部门基层单位人员的配置提出明确要求,保证其能够按时完成规定的各项统计任务。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未经上级部门综合统计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变动统计人员,当统计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做到交接工作手续完善,衔接有序。要加强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做到统计业务培训的制度化、经常化。要对具体统计人员必须配置的工作设备提出明确要求,保证满足调查任务顺利完成的硬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