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育重点
大型优势骨干企业培育范围涵盖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工业领域重点围绕巩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建设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大型优势骨干企业,以及对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新能源、稀土、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型骨干企业;建筑业领域重点选择资质等级较高、规模较大、资产和业绩优良的企业,以资产为纽带跨地域联合重组,提高核心竞争力;服务业领域在巩固扩大传统服务业的同时,重点培育发展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仓储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大型开发区(园区)培育范围涵盖全区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重点培育建设具有一定经济规模、主导产业突出、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循环经济特色鲜明、承接产业转移环境良好、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开发区(园区)。
(二) 培育目标
--培育形成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及企业集团。力争到2013年底,全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及企业集团达到60户左右(含驻区中央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对全区经济贡献率达到25%以上。百亿元企业基本实现主业突出、竞争力强、规模大、效益好、自主创新机制新、节能减排成效大、综合服务功能强的发展目标。
--培育建设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开发区(园区)。力争到2013年底,全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开发区(园区)达到40个左右,实现的营业收入对全区工业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百亿元开发区(园区)基本实现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集群形成规模、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中小企业配套能力较强、承接产业转移成效显著、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的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双百亿工程”,力争到2013年,我区优势特色产业营业收入总规模突破25000亿元,其中煤炭工业突破7000亿元,电力工业突破2500亿元,化学工业突破3000亿元,钢铁工业突破1500亿元,有色金属工业突破2000亿元,建材工业突破1000亿元,装备制造业突破2000亿元,农畜产品加工业突破4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2000亿元。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达到40%左右。
三、基本原则
(一)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重点培育企业和开发区(园区)优化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制定实施配套促进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坚持统筹协调,对重点培育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分类指导。
(二) 兼并重组、做强做优。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鼓励竞争性领域优势企业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关联产业的中小企业,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鼓励地域相邻、产业相同的开发区(园区)整合资源,打造工业集中区,合作共建,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