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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的意见(2011-2013年)

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的意见(2011-2013年)
(内党发〔2011〕9号 2011年4月2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全面提高我区产业的集中度和企业的竞争力,结合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重点培育建设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园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大企业、大项目和开发区(园区)成为推动工业增长、促进产业集中集聚的重要力量。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成为第三产业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区在工业总量和规模、运行质量和效益、产业集中度和集聚度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进程。2010年,包括中央驻区企业在内的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19户,实现营业收入4685亿元,对全区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仅为16%左右。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为35.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1个百分点。在全区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中,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只有19个,对全区工业的贡献率不足40%。
  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我区要赢得发展的主动权,就必须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着力培育建设一批大型优势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开发区(园区)扩规模、上水平,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自治区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战略支撑。实施“双百亿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我区产业集中度较低、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问题的现实需要,是巩固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区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企业战略性重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双百亿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用三年时间,重点培育建成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大型骨干企业和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开发区(园区)。
  二、培育重点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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