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建设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示范点,鼓励优先购买本地太阳能产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工程”,依托供销、邮政机构,发展农村现代物流网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供销社、邮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
7.深化服务企业活动。市县两级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市县两级重点服务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把服务企业的重点转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上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创业基地,壮大、规范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8.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协调,推进银企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信社、农信社、各商业银行。
9.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民生、节能环保等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夯实城市经济转型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1.深化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编制好濮阳市“十二五”规划、濮阳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规划、濮阳市经济转型发展规划,确保年内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2.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完善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其覆盖率达到55%以上。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交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启动并推进城市绿线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城市风貌景观规划。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
13.集中力量开展“产业集聚区建设加速年”活动。加快产业集聚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各产业集聚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亿元以上,路网框架基本形成,标准化厂房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