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全面启动“安全濮阳”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重点领域整顿,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全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及时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深化城乡平安建设,构建城市报警监控及农村技防体系。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7.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不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质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8.年内完成市中医院病房楼主体工程,建成南乐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和范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开工建设台前县人民医院病房楼。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59.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0.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拍摄反映濮阳杂技发展历程的电视连续剧《百戏王》,排演大型现代戏《情系母亲河》。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加快推进市体育馆、博物馆和市工人文化宫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3.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综治办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