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1年12月30日)

目录



  一、环保“九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当前环境形势
  (一)“九五”期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
  (二)当前我国的环境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
  (三)主要计划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
  (二)城市环境保护
  (三)农村环境保护
  (四)海洋环境保护
  (五)生态环境保护
  (六)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切实依法保护环境
  (三)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
  (四)运用激励性政策措施,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五)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
  (六)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七)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八)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九)积极参加全球环境保护,广泛开展国际环境合作
  (十)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保证规划实施效果
  五、重点工程与投资
  (一)环境保护投资需求
  (二)投资来源分析
  (三)重点工程项目规划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也是减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恶化趋势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新世纪的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全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五”乃至到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环保“九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当前环境形势



  (一)“九五”期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
  “九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之一,每年召开会议,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提出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和明确要求。全国实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实施《“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全面推进工业污染企业排放达标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达标,重点治理“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的污染,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了“九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1.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
  “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基本完成。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3%的情况下,2000年全国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重金属等12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比“八五”末期分别下降了10-15%。
  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取缔、关停了8.4万多家污染严重又没有治理前景的“十五小”企业,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小钢铁、小水泥、小玻璃、小炼油、小火电等,对高硫煤实行限产,有效地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
  全国23万多家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中,90%以上的企业实现了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46个考核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25个城市实现了大气质量按功能分区达标,36个城市实现了地表水质量按功能分区达标。有19个城市(区)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
  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淮河干流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海河、辽河流域污染程度有所降低,太湖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滇池富营养状态恶化趋势有所减缓,巢湖富营养状态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两控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酸雨范围和频率保持稳定。渤海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启动。北京市环境治理初见成效。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带动了全国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2.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
  “九五”期间,实施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加快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步伐。国务院批准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了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三区”保护战略构想。
  国家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列入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启动了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开始实行退耕还林(草)、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禁止采集发菜,限制乱挖甘草等破坏植被行为,完成了西部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国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227处,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9821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9.85%。农村环境保护开始得到重视,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批准了21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第一批3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了考核验收。启动了有机食品的认证管理工作。
  3.环境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九五”期间,国家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了《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规。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环境保护监督渎职罪”的规定。迄今为止,国家共颁布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10部相关资源法律和30多件环境保护法规,发布了90余件环境保护规章,制定了427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达1020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