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
1.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建设汽车出口信息、产品认证、共性技术研发、试验检测、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2.对重点整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除国家、省规定的政策补贴外,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市财政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补贴。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严格汽车产品强制认证制度,市知识产权、工商、质监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和非法组装、拼装汽车的行为。
4.加强对整车和关键零部件自主品牌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在品牌培育和创国家品牌方面的投入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5.支持汽车制造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加快研发和生产包括新能源汽车等在内的高新技术产品,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加大汽车制造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投入。全力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市内高等院校要积极适应本地汽车产业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和设置相关专业学科,有针对性地培养汽车产业所需人才,开展校企合作,加强对郑州汽车行业所需各类人才的培训。
7.简化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人才引进的办事程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解决企业引进人才的落户、调档等问题,广招国内外优秀人才。对企业推荐、引进、培育的高级人才,经市政府核准,进入市人才库,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五)积极扶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开发和推广
1.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积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不断研发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高科技含量小排量汽车产品。
2.鼓励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和推广,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把新能源汽车开发项目列入市重大科技专项及市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3.实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加快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用车、环卫、邮政、机场等系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本地产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建立郑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示范运营线路,争取国家“十城千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项目和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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