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重视残疾人体育工作,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评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体育、残联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残疾人体育工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经费保障力度,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各级政府要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
残疾人保障法》《
体育法》和《
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保障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
3.健全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级残联是本级残疾人体育运动的主管部门,要把残疾人体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抓好运动员选拔、运动队伍组建、组织训练和比赛等多个环节,建立健全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等残疾人体育机构,与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召开本级残疾人运动会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积极组队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各级体育部门要把残疾人体育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应配合各级残联抓好选拔运动员、组建运动队、制定训练计划、安排训练场地等工作,对残疾人运动会、特奥运动会和组队参与国家、省各类体育比赛在技术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各类学校认真组织残疾学生广泛开展体育运动,并在安排志愿者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所属福利机构的残疾人开展和参加体育运动,并为其创造条件。
4.加强残疾人体育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各级残联和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完善体育工作制度,规范体育工作和竞赛活动;要建立健全体育工作机制,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基层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整合资源,推进残疾人体育的社会化进程。要教育残疾人体育工作者树立"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要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反对训练和比赛中的违规行为,维护残疾人体育的公平、公正,保证残疾人运动员的身心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