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认真落实中央、省出口退税、出口增量奖励等政策,用足用好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突出抓好重点出口企业帮扶工作。鼓励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带动更多的产品出口。积极争取国家、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最大限度地为中小企业出口提供便利。
由市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2. 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市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优势,以发展重点产业为方向,加快引进出口型项目。加大对太阳能光伏、铜材加工、铝深加工等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新的出口企业,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产业群。
由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3.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抓住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快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出口,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通过努力,实现外贸出口稳步增长,力争在全省位次前移。
由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四是在加强财政金融工作上实现突破。
1. 强化财税征管。在继续落实结构性减免税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税收管理,提高重点税源贡献率,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2. 保障重点支出。落实好中央投资配套资金,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障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落实。
3. 抓好金融工作。积极组织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加强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保证重点项目贷款需要。积极争取省中小企业融资5115计划份额,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水平。完善政府融资体系,通过财政补助、注入资产、提供增信等措施,提高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
由市金融办负责落实。
五是在拉动内需、加快服务业发展上实现突破。着力扩大居民消费。
1. 积极引进知名商业企业,加快重点商业项目和消费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商贸流通和社会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加大“家电下乡”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合理引导汽车、文化、保健等新兴消费,提高发展型消费特别是精神文化产品在消费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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