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2.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出台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引导本地企业将辅助服务业分离外包,培育壮大服务外包行业。积极引进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吸引各类金融、保险、证券企业来洛开设分支机构。
由市发改委、金融办负责落实。
3.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引导房地产企业增加小户型住宅供给,鼓励有条件居民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83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135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80万平方米。通过努力,使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由市房管局负责落实。
六是在改善民生上实现突破。抓紧征集、筛选、确定明年的市定实事,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落实。统筹抓好城乡就业,着力推动全民创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年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再就业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30万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加强大学生就业服务,开展大学生就业援助和帮扶安置专项行动,千方百计促进大学生就业。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0万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新改扩建敬老院20所。实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同步结算,缓解全市38万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新开工廉租房2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5万平方米,分别竣工16万平方米和30万平方米。加快大企业困难职工住房改造步伐。
由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房管局、住房办、大改办负责落实。
七是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上实现突破。
1. 推进节能降耗。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加强节能技改项目建设,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建立重点耗能企业在线监测制度,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确保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84%。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2. 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升级改造,切实做好非电行业脱硫治理,加快重点涉水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争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01万吨和21.7万吨以内,确保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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