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6.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始终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抢劫、绑架、盗窃、诈骗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性大、外来人口多等特点,逐步形成打击流窜作案、团伙作案的有效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17.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恶势力团伙犯罪,防止生产、流通等环节被犯罪团伙非法垄断、把持,防止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渗透,同时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18.依法从严惩处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处逃税、抗税、骗税等危害税收征管活动的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的税收环境;
19.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侵犯市场经济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严惩打击哄抢企业财产、故意破坏生产设备、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
20.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对于严重破坏县域经济发展的犯罪分子,要依法用足用好有关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根据犯罪情节应当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的,要坚决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法律规定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通过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剥夺其再次犯罪的资本、摧毁其经济基础的,一般也要加大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力度;依法加大对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决不允许犯罪分子得到任何经济上的好处;依法做好责令退赔、被害人合法财产返还等工作,切实保护好公民和企业主的劳动、经营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方的经济损失。
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1.针对不同受众建立多层次法制宣传体系。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培育本区域公民、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守法的意识。对普通群众,通过在企业、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法律宣传点、宣传栏及广播电视传媒等方式,宣传基本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对在校青少年学生,通过由法官担任校外辅导员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对企业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等,选择与其工作相关的部门法,通过专题讲座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