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思路及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大力调整煤炭工业结构。实施大集团战略,以资产为纽带,发展一批对全国煤炭供需平衡和参与国际竞争起关键作用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稳定国内市场,扩大煤炭出口。实施综合经营战略,以煤为基础,依托矿区资源,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实施科教兴煤战略,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推进大型煤矿改造,建设高产高效矿井。实施洁净煤战略,加强政策引导,注重加工转换,强化清洁利用,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完善有关法规和标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装备水平,加强安全监察,实现安全生产。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煤炭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是:煤炭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大进展,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明显好转。洁净煤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优质煤炭和煤炭转化的优质能源产品比重明显增加。煤炭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进一步提高。矿区综合利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组织结构调整目标
到2005年,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煤炭产量位居前8家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35%以上。形成2~3个煤-电-路-港-航综合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公司和企业集团。
2.技术结构调整目标
到2005年,煤矿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可靠性明显增强。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中型煤矿达到60%以上,小型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开始起步。大中型煤矿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以上。
3.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到2005年,全国原煤入选率达到50%以上,动力配煤量达到7000万吨左右,煤层气产量30亿~40亿立方米,水煤浆产量1000万吨左右,煤炭液化产油250万吨以上。煤炭出口8000万吨左右。
四、发展和结构调整重点
(一)深化企业改革,实施大集团战略
深化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大型煤炭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煤炭产业链,组建一批综合经营的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动煤炭企业改制。大型煤炭企业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等形式,改制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中小煤矿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2.按照市场取向和规模经济的原则,组建大型煤炭公司和企业集团。发挥优势企业的龙头作用,通过兼并、联合、参股等方式,推动资产重组,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鼓励各类煤炭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按地域、煤种、运输通道和市场组建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十五”末,形成1~2个煤炭年生产能力在1亿吨以上、5~6个5000万吨以上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