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大力发展林产加工业。加快布局优化和机构调整,引导和促进资源、资金等产业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大力促进林产加工企业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专业化生产进程,提升市场竞争力。抓大带小,鼓励林产加工企业通过规模扩张和兼并、重组、联合、股份制改造、上市等方式,组建一批关联度高、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大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放大林业经济效应。
(十五)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以编制“十二五”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和启动生态旅游示范建设为契机,以国家震后生态修复、灾后生态旅游重建和国家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大熊猫、森林、湿地和乡村生态旅游四大品牌,力争全省林业生态旅游人数突破1.3亿人次,实现生态旅游直接收入200亿元以上,带动社会收入800亿元。
五、以维护资源安全为目的,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十六)推进依法治林。加快林业立法进程,积极配合做好《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的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系统2010年普法考试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实施依法治林第二个五年规划。出台《基层林业站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做好涉林违法案件查处,认真搞好森工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铲种禁毒等工作。深入开展森林公安“三项建设”,巩固提高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成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争取赋予森林公安涉林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权和涉林治安处罚权。精心组织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出台《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七)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木材限额和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十二五”限额计划,加强木材采伐和征占用林地监管,做好重点工程和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森林分类区划管理,修订《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制订《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新增公益林补偿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木材流通秩序。指导和督促63个县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实施“德国政府贷款四川林业可持续经营管理项目”,做好“世行贷款林业持续发展项目”竣工评估工作。
(十八)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强值班调度,切实做好火源管控,狠抓预案落实,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火情。编制全省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森林火灾保险与森林防火新机制。加强全省特别是地震灾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建成监测预警综合信息系统,推进云贵川渝藏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利剑行动”,巩固邻水县、雨城区松材线虫病疫点治理成果,严防松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扩散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