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湘教通[2009]538号)
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
食品安全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针对目前一些学校陆续发生甲流的严峻现实,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甲流防控工作,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 10月19日-23日对娄底、湘潭、郴州、永州、怀化、湘西自治州6个市州的6个县(市、区)共4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和甲流防控工作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师生访谈等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检查情况
(一)主要成绩与特点
1、领导重视,管理机构和制度基本健全。各地教育、卫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了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绝大多数县市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了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绝大多数县市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多数市县教育局和学校责任明确,层层签订责任状,有的教育局还把该项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的内容一并予以考核。
为了加强中小学食堂规范化管理,资兴市教育局出台了《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学校饮食管理作了明确细化的规定。湘潭市实行学校小卖部大宗食品集中供货、统一配送,保证了商品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湘乡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卫生监管到位,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人员培训,对发证工作严格把关,在学校食堂新改扩建时进行了预防性卫生审查。
2、加大投入,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筹措经费来改善学校食堂、饮用水等卫生基础设施,使学校的食堂、饮用水卫生条件和校园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