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防病毒能力
病毒防治产品的防病毒能力应达到:
5.1.1.1 病毒样本库中的病毒样本从以下途径进入计算机系统时发出警报;
a) 存储介质;
b) 网络;
c) 电子邮件;
5.1.1.2 设定满足病毒传染、发作的条件,然后激活病毒,病毒防治产品能够阻止
病毒的传播、破坏;
5.1.1.3 对病毒入侵情况记录到报告文件;
5.1.1.4 网络产品在发现病毒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或用户;
5.1.2 病毒检测分级指标
5.1.2.1 合格产品检测病毒率应达到:
对病毒样本基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85% ;
对流行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90%;
对特殊格式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80%;
5.1.2.2 二级产品检测病毒率应达到:
对病毒样本基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90% ;
对流行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95%;
对特殊格式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85%;
5.1.2.3 一级产品检测病毒率应达到:
对病毒样本基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95% ;
对流行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98%;
对特殊格式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检测其中的95%;
5.1.3 病毒清除指标
5.1.3.1 能够恢复病毒宿主功能的,一定要恢复病毒宿主的功能,且使病毒丧失其原有功能;
5.1.3.2 不能恢复病毒宿主功能的,若可以重新生成病毒宿主,则重新生成病毒宿主,否则提示删除带毒宿主。
5.1.3.3 清除病毒时,具有备份染毒宿主的功能;
5.1.4 病毒清除分级指标
5.1.4.1 合格产品病毒清除率应达到以下指标:
对病毒样本基本库至少能清除其中的80% ;
对流行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清除其中的85%
5.1.4.2 二级产品病毒清除率应达到以下指标:
对病毒样本基本库至少能清除其中的85% ;
对流行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清除其中的90%;
5.1.4.3 一级产品病毒清除率应达到以下指标:
对病毒样本基本库至少能清除其中的90% ;
对流行病毒样本库至少能清除其中的95%
5.1.5 误报率
对检验机构指定文件组成的误报检验样本库的误报率不能高于 0.1 %;
5.1.6 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应达到:
5.1.6.1 正确备份、恢复主引导记录。
5.1.6.2 正确备份、恢复引导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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