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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评级准则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评级准则(Evaluation criteria for anti-virus products of computer system)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243-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0年3月20日发布 2000年5月1日实施)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定义    1
  4 参检要求  3
  5 测试    3
  6 检验报告  4
  7 产品评级  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定义、参检要求、检测及评级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检测和评级。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 135-1996 DOS操作系统环境中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测试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计算机病毒(简称病毒) computer virus
  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3.2 变形病毒  polymorphic virus
  GA 243-2000
  前言
  为了保证和提高在我国销售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质量水平,有效地遏制计算机病毒对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传染和破坏,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局计算机管理监察处、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70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健、王学海、刘杰、张双桥、黄小苏。
  这种病毒在传染时变换自身的代码,使得每感染一个病毒宿主,被感染的病毒宿主上的病毒代码各不相同。
  3.3 检测病毒  detecting vi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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