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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

科学技术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抓紧制定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科技部的职能和业务工作特点,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产生,保证科技部工作人员勤政廉政、高质高效地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科技部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源头
  科技部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宏观管理全国科技发展工作的职能,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经费配置和对外科技交流、科技成果奖励等行政审批权力。由于在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还不尽科学和完善,因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科技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给科技部有关工作人员的不良行政行为和腐败问题的产生造成了一定的空间和条件。
  从科技部业务工作的特点和近几年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来看,科技项目立项的审批和科技项目下达后科技经费的管理、使用是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主要源头。
  二、十六大以前抓源头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每年的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安排
  1.对现有的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的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规范》为基本规范,加快制订和完善各类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分清职责和权限,确立审批分开、管查分离、管理部门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2.积极实施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管理模式的变革,规范管理程序。充分运用并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逐步实行招投标制,使项目立项科学、公正、公开;加强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推动专项科技经费管理的课题制改革;建立政府部门对科技项目实施宏观的、间接的、分层次的管理新模式,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3.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计划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在加强管理和协调的同时,在不同层次上加强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作用,实现对科技项目申报、审批、管理、验收和科技经费的配置、管理、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
  (二)阶段性目标
  2000年,工作重点是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及模式的总体设计,整章建制,制订并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规范》、《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课题制管理通则》、《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等制度,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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