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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替代位阶上无期徒刑的改良

  

  上述为“犯有最严重的罪行”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设置的减刑、假释制度的内容,是基于死刑替代的立场考虑的,也可以说是在死刑还存在的情况下的一种特别处理办法。等将来死刑彻底废除了,这种带有替代性质的无期徒刑的减刑、假释制度也就不需要存在了。


  

  (二)完善死缓制度


  

  死缓是无期徒刑可能适用的前提之一。因此,要使改良后的无期徒刑发挥作用,必须改善死缓制度,使死缓的最终归宿尽可能多地向无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发展,少向实际执行死刑的方向发展,共同担负缩减死刑的重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应当分三种情形处置:(1)没有故意犯罪的,在缓期执行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在缓期执行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但实际操作中,这样的规定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建议对刑法条文作出修改:


  

  1.将死缓执行死刑的前提条件“故意犯罪”修改为“故意犯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这样,对虽然是故意犯罪,但处刑不满3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仍然可以减为无期徒刑,而不适用立即执行死刑的规定,避免死缓期间故意犯罪被全部执行死刑的弊端。


  

  2.将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并有立功表现的”,作补充规定,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与单纯“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和单纯“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减的刑期相区别。


  

  3.增加规定死缓期间“既有严重的故意犯罪,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规定。可以分别情况先考虑重大立功的情况,将其刑期减为15年至20年有期徒刑;再对故意犯罪与死缓减刑后的刑期按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执行,以鼓励立功,并减少死刑的执行。


【作者简介】
高铭暄(1928-),男,浙江玉环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一级荣誉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楼伯坤(1963-),男,浙江萧山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注释】无期惩役是日本刑法规定的两种终身自由刑之一,另一科为无期监禁。
2004年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79.5岁,http://forum.netbig.com/bbscs/read.bbscs? bid=29&id=6794772&page=36。
如,设置无期徒刑缓刑制也是学者提出的完善无期徒刑的观点。(参见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群众出版社,1988:205-206.)
【参考文献】{1}肖世杰.死刑立即执行制度替代措施初论——我国现阶段限制死刑的司法途径{J}.江淮论坛,2007(2):74。
{2}李希慧.论死刑的替代措施——以我国刑法立法为基点{J}.河北法学,2008(2):27。
{3}高铭暄.中国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236-237。
{4}辛科.我国刑罚体系的重构{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6):7。
{5}赵秉志,郑延谱.美国刑法中的死刑限制措施探析——兼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江海学刊,2008(1):136。
{6}张会清.试论死刑的存废及我国刑罚体系的完善{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91。
{7}高铭暄.略论中国刑法中的死刑替代措施{J}.河北法学,2008(2):19。
{8}黄伟明.限制死刑与适用死缓关系之论辩{G}//李洁,张军,贾宇.和谐社会的刑法现实问题.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157。
{9}高长富.废除无期徒刑的思考——兼论相对不定期刑的替代性价值{J}.行政与法,2008(6):58。
{10}赵秉志.当代中国刑罚制度改革论纲{EB/OL}.http://WWW.a133.com/article/19132_2.html.{2010-07-20}。
{11}赵琳,高蕴昕.国际视角下的限制死刑论{J}.傅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05(2):70-74。
{12}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8:205-206。
{13}欧锦雄.论死刑废止过渡期的刑罚阶梯{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5(3):20。
{14}张军.中国现阶段很难全面废止死刑{EB/OL}http://news.sina.com.cn/c/2005-01-17/07134853884s.html.(2010-07-20)。
{15}郑艳霞.论死刑废止过渡期的刑罚体系改革{J}.法制与社会,2007(8):53。
{16}王洪芳,静之.无期徒刑取代死刑的思考{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61。
{17}李洁.死刑限制:中国必需的观念转变与制度调整论纲{G}//李洁,张军,贾宇.和谐社会的刑法现实问题.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753-754。
{18}张会清.试论死刑的存废及我国刑罚体系的完善{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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