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襄垣县广播电视中心等18个单位(居住区)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称号的通报
(长政函〔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大力开展园林化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提高了城市绿化水平,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和面貌,涌现出了一大批绿化美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小区。
为推动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再上新水平,按照《长治市市区创建园林化单位(居住区)评比管理办法》,经市城市绿化领导组和市园林局严格评审和考核验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襄垣县广播电视中心等15个单位市级园林化单位称号,授予郊区沁芳苑居住区等3个居住区市级园林化居住区称号。
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小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励,继续提高绿化品位和档次,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工作,为建设绿色长治、和谐长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长治市2009年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
长治市2009年市级园林化单位(居住区)名单
一、市级园林化单位(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