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杨克仲和欧益伟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黔东南府发〔201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全州成立民兵应急常备分队以来,各级通过狠抓民兵建、训、管、用工作,全面加强民兵应急常备分队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舍生忘死、无私无畏的先进典型人物,杨克仲、欧益伟两位同志便是其中代表。
两位同志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配合公安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民兵继续发扬无私无畏、不怕牺牲的优良作风,勇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州人民政府决定,分别给予锦屏县民兵杨克仲和黎平县民兵欧益伟同志记二等功。
全州民兵系统要开展向杨克仲和欧益伟二位同志的学习活动,学习他们忠诚于党、热爱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献身使命的崇高追求,学习他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见义勇为、舍生忘死的的英雄气概,为推动我州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