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经验,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一是按照现代烟草农业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示范基地。示范基地要实现基本 烟田规划、烟水配套工程、大棚等设施综合利用配套实施,基本烟田按照2至3年轮作安排进行规划,建设规模要与当年实际种植规模相匹配,并落实稳定、可持续的种烟主体。2010年州级重点抓好4个县6个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即:继续完善镇远江古、天柱平甫、三穗等溪基地建设,根据种植规模扩建天柱凤城八甲(团结)、红卫示范基地,新建施秉上翁哨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建设规模、配套项目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具体规划来确定。为确保基地建设顺利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国土部门要牵头落实烟地整治规划实施工作;农业部门要牵头落实土地流转重划工作;水利部门要牵头实施烟水配套工程;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连接示范基地的道路建设工作;电力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供电设施的安装架设工作;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气象服务工作;农办要牵头搞好示范基地的育苗棚、烤房等设施闲置期的综合利用及烟地轮作制度、方案的落实;农机部门要配合落实好基地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服务工作;林业部门配合抓好示范基地周边生态环境的规划建设工作;烟草部门要按时抓好基地育苗工场、烘烤工场、收购站点和基地内其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州、县(市)烟办要做好示范基地建设的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统筹安排和指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评和总结。没有安排示范基地的种植县(市)也要结合工作要求自行创办现代烟草农业试点。二是完善烟叶生产组织方式和专业服务模式。按照“统分结合、双层管理、专业合作”的思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烟农主体作用,尊重烟农自主权,发展以种植专业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的生产组织方式(家庭农场要适度规模)。培育和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重点引导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要按照“自愿入社、依法办社、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的原则,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建章立制、自主经营、持续发展。在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过程中,要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兼顾好设施配套与运行机制的关系,加快推进我州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四、扎实有效推进烟叶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配合抓好示范基地的同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有效推进全州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烟水配套、烤房、烟路等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基本烟田规划相配套,新增烤房建设要达到10座以上成群。烟草部门按照国家烟草局确定的补贴政策进行补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服务,乡(镇)、村委要协调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确保各项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抓好资金、招投标、项目建设等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规范运作。要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建立基础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对暂时闲置的烤房等设施实行有效管护,确保设施长久发挥作用;要加大宣传,增强烟农管护意识和共同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农办和农业部门要按照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要求,在抓好示范基地基础设施综合利用规划的同时,对面上育苗大棚、烤房等设施的综合利用也要列入规划,引导农民多种生产经营,提高设施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