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特色农业品牌集群。培育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十大产业协会作用,积极引导我市特色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中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特别是在加快粮油、畜禽、水产、茶叶、油茶等产业基地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加快地理标志注册工作,促进具有六安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的保护,发挥地理标志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重点扶持1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商标注册,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新注册农产品商标千件以上,新注册地理标志3件,培育省著名商标35件,争创驰名商标1件。
(三)围绕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充分利用发挥交通枢纽优势以及旅游文化资源,大力支持现代物流产业、金融服务、信息科技服务、旅游业、传统商贸、文化创意等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积极推行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新注册服务业商标50件,积极培育省著名商标5件。
(四)大力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大力推进区域性品牌建设,以产业特色明显、集中程度较高的县区、乡镇为主体,以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共同协作,推广使用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标识,进一步提高商标品牌资源集聚度,放大品牌集群效应,凸现区域品牌,打造产业系列品牌。
(五)加快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步伐。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我市骨干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建设,加快其商品和服务向海外市场拓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创立自主品牌,逐步提高我市自主商标商品和服务出口比例。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考核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商标战略。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组织,将商标战略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