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值周领导职责
定期不定期对周内各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处理周内窗口各项事宜。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督查办证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协调处理办证大厅日常事务。
2、负责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积极主动做好导办服务。
3、每天上午、下午对各窗口巡查两次以上,现场督查并及时纠正窗口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窜岗、打瞌睡、吃零食等不规范行为,并作好记载,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中心领导。
4、积极帮助窗口和窗口人员解决办证事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厅内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情况严重的及时报“中心”领导处理。
6、随时检查大厅的电、火、水、盗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报中心领导。
7、如实认真作好考勤记录。
四、监察窗口和督查科每天对出勤、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并在核准的基础上对考勤表进行签字认可。
五、责任追究
1、值班人员无故不坚守工作岗位,大厅内出现的各种问题由值班人员负责。
2、值班人员包庇窗口人员责任的,对值班人员进行加倍处罚。
本制度由监察室和督查科负责解释和执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
二、考核分值
本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一)德(25分,如有扣分,在该项范围内,扣完为止,如有加分的,累计计算,下同)
1、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及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每次扣2分。
2、发生与服务内容有关的“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扣1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