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原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及各镇原从事有线电视网络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工的安置(以2010年7月31日在岗人员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男1955年8月1日后出生。女1960年8月1日后出生的)纳入本次整合范围。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进入新公司的,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统一由新公司重新安排岗位。不进入新公司的(以及不纳入本次整合范围的人员),由原劳务派遣公司或原使用单位依法负责安置。
六、组织领导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成立青浦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资委、区文广影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编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影视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区编办、区工商分局、区社保中心以及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广影视局,区文广影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国资委、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心主任、各镇文体中心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七、职责落实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职责,积极推进本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
(一)区监察局负责监察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的全过程;
(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把握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及青浦区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等有关工作;
(三)区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原事业编制人员的安置工作,协调非编人员依法妥善安置;
(四)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文广工作经费不受整合影响,并确保全区有线网络监管、安全播出以及有线网络公共服务管理运行经费;
(五)区规划土地局负责落实整合工作中涉及的土地资产的变更工作;
(六)区文广影视局负责编制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区国资委、区农委和区财政局负责委托清产核资以及资产划拨工作;
(八)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负责落实整合工作中涉及的房屋产权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