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青浦区迎接国家环保部“创模”技术核查重点问题和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环保局关于《青浦区迎接国家环保部“创模”技术核查重点问题和环境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青浦区迎接国家环保部“创模”技术核查
重点问题和环境整治方案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在青浦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市级验收会议上的要求,为迎接国家环保部对我区“创模”工作进行技术核查,围绕我区迎检工作中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一、重点污染点治理
(一)区生活垃圾处理厂整治。要求:完成垃圾处理厂项目环保验收;建设完成垃圾残渣3号填埋坑,并投入运行;处理好现有垃圾残渣,做到规范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做到符合环保要求;加强除臭、灭蝇工作,消除臭气等影响,并对厂区周边河道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环保局、水务局
(二)加强对青东农场地区部队垃圾堆场恶臭治理。要求:巩固除臭效果,开展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环保局
(三)华新镇杨家庄生活垃圾堆场整治。要求:消除臭气影响,加强管理。
责任单位:华新镇、区绿化市容局
二、重点违法企业治理
(一)关闭青浦高维助剂厂、上海旺味食品厂环保违法企业。(已在今年6月关闭)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责任单位:徐泾镇、香花桥街道、区相关部门
三、区管重点企业监管
(一)开展太湖流域10家企业治理(关闭6家,治理4家)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关闭、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经委、环保局
(二)开展对太湖流域特别排放限值企业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三)加强对区管重点企业监管。要求:区管重点企业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管理台帐,完成一企一档工作;厂区环境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四)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要求: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在线监测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管理台帐完善;厂区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水务局、相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