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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绿化市容局《金山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第五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五期项目将于2012年立项建设,将覆盖吕巷、漕泾、金山工业区三块区域,计划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分步进行前期建设。将于2012年的1至3月完成前期调研和方案确定以及项目立项。将于4至5月完成拓展区域部件调查工作,5至6月明确拓展区域事部件归属,7至8月完成责任网格的划分工作,9至10月同步推进平台升级及队伍建设两块工作内容。10月底,启动五期项目的试运行。

  (六)第六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

  六期项目将于2013年立项建设,为金山卫、山阳、朱泾、枫泾以及新城区的管理区域外延。相对于未实行管理的区域,该五块区域已部分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积累了一定管理经验。计划于2013年进行外延区域的前期建设工作,于2013年的1至3月完成前期调研和方案确定以及项目立项。将于4至5月完成拓展区域部件调查工作,5至6月明确拓展区域事部件归属,7至8月完成责任网格的划分工作,9至10月同步推进平台升级及队伍建设两块工作内容。10月底,启动六期项目的试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搭建领导班子,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绿化市容局主要领导和区府办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区府办、区监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交通委、区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民防办、区防汛办、区体育局、区电信局、区邮政局、金山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按各自工作职能、管理范畴进行工作分工、任务处置,领导并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建设实施。

  (二)制定工作标准,实现精细管理。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和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以精细化管理为明确目标,将内修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外商疑难事部件的归口处置终端,制定明确化的工作标准,进而实现精细管理。

  (三)量化考核指标,督察处置实效。金山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受理监督(指挥处置)中心作为我区数字城市管理的综合受理分解平台,为充分体现工作实效、确保有效处置,将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处置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形成督察机制,推进我区城市管理弊端的快速发现和及时有效处置,形成常态长效管理。同时,建立领导小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对“急、难、险、重”案件督办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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