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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冬季道路防冻防滑工作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0年冬季道路防冻防滑工作的通知
(毕市府办通〔2010〕30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我市地处高原山区,冬季气候恶劣,雨雾、雪凝天气多,道路泥泞、湿滑,易发生交通事故。为确保我市辖区冬季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好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抓好2010年全市冬季道路防冻防滑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乡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对冬季道路防冻防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冬季道路防冻防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段彰厚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治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浩、市公安局党组成员方昱民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机服务中心、毕节公路管理段、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孙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285611、8289396。各镇乡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明确职责

  各镇乡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要把冬季道路防冻防滑工作作为冬季“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目标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针对山区路窄、弯急、坡陡、临崖临水、路面通行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加大道路防冻防滑工作力度。要按照国务院、省、地区的相关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把冬季防冻防滑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单位和责任人,全力以赴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相关单位将防冻防滑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运管部门要加强各停车场(站、点)的源头管理,严禁超员超载、脱检车辆及未携带防滑链条、三角木和铁锹等防滑工具的客运车辆出站,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上客运车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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