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林业园林通〔2012〕20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
  一、名称
  第X届广州园林博览会。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承办单位: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市公园协会、市绿化协会。
  三、宗旨
  扩大园林绿化行业交流与合作,展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最新成果,推动新材料、新工艺在园林绿化中的运用;弘扬生态文明与岭南园林文化,保留利用展出景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四、原则
  (一)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因地制宜。
  (二)岭南特色,兼容并蓄;紧扣主题,展示交流。
  (三)生态优先,科技环保。
  (四)勤俭办会,可持续发展。
  五、办会主题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拟定。
  六、时间和地点
  每年举办1次,会期1个月(春节期间)。
  地点由承办单位结合公园的新建或改造计划统筹安排。
  七、组织领导
  (一)组委会
  1、人员构成: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协办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园博会筹办和运营工作。
  (1)审定园博会展园(以下简称“园博园”)总体规划、开(闭)幕式方案和评奖办法;
  (2)协调解决筹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