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没有实验教学师资力量、实验教室及其设施条件的学校不纳入建设对象。我厅将组织力量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将被取消配备资格。
  4、各市县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请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刘 丹、文兴国,联系电话:65230825(传真)、66756242、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
  5、我厅该项目采购经费专用帐户(配套经费汇入帐户):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帐号:10900104000057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南沙路支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海南省2012年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学校申报表
海南省教育厅: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经费的通知》,我县本次申报2012年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建设学为
              学校,该学校符合文件规定相关要求,并将按规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 学校名称 | 办学 规模(学生数) | 班 级 数 | 现有实验室 (间数) | 现有仪器 (万元) | 缺口仪器 (万元) | 实验室管理人员数 | 资金缺口 总数(万元) | 省级投入50%(万元) | 市县投入50%(万元) | 
| 物理 | 化 学 | 生 物 | 通用技术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数学 | 地理 | 通用技术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数学 | 地理 | 通用技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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