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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新城园林绿地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监管。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园林绿地的维护和管理,监督检查各单位绿地管护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加强绿地管护工作。
  2、完善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园林绿地管护巡查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严格程序。严格按照绿地管护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操作,采取科学合理的养护办法,提高绿化档次和植被成活率。
  4、强化培训。加强监管单位、施工单位的业务培训,提高对绿地养护工作的认识,提升专业素质,进一步做好新城绿地管护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园林绿地管护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根据考核结果,保障公共绿地管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区城管大队:负责按照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法查处违反《北京市绿化条例》规定的行为。
  (四)区住建委:负责协助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绿地管护工作。
  (五)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老城区和其他园林绿地管护工作。
  (六)西红门镇、黄村镇、北臧村镇:负责新城规划范围内本辖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附属绿地管护工作。同时,负责辖区公共绿地管护工作。
  (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居住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附属绿地的管护工作。
  (八)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京南物流基地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附属绿地和公共绿地管护工作。
  (九)区水务局、公路分局、兴创公司、兴城顺通公司、兴振顺达公司、京创公司:负责监管建设期园林绿地管护工作,责成施工单位制定绿地管护工作方案,监督落实管护措施,配合完成建养交接。同时,负责本单位所属绿地管护工作。
  (十)北京南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管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区园林绿化局作为全区园林绿化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管护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强化辖区监管对象的统筹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各类绿地管护措施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明确主体,明确范围,分级负责,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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