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嘉定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嘉定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与法院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构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全面提升本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决定建立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通报制度。法制办、行政庭每季互相通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有关情况。
(二)研讨制度。共同研究、探讨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的、具有代表性的以及争议较大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培训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旁听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举办法制讲座,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升执法水平。
(四)互邀参加活动制度。根据需要,互邀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会议等。
二、例会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政府法制办和区法院轮流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视情况临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