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定期复查制度,健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实现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80%以上。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道路交通推进客运公交化和公司化,提高营运车辆安全准入条件;对校车、厂车统一标识,加强农村客运车辆、摩托车专项整治和拖拉机安全管理;新安装道路防撞护栏200公里以上;加强路检路查,完善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水上交通要继续实施客渡船标准化改造,严厉打击砂石船舶、自用船违规载客等行为。落实恶劣天气、高洪水位期间船舶禁航制度,强化水域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制推行分台阶(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等技术。2011年地下矿山主扇机械通风安装使用率、露天采石场机械铲装率均达到100%,分台阶(分层)开采矿山达80%以上。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陈旧设施设备和落后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入龙江工业园区,加强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药量、超定员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建设施工设计、勘察、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深化建筑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推广实施建筑工地现场电子监控。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体系。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完善多元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运行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居住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消防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在家庭推广消防逃生装具。同时,开展“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做好危房鉴定和C、D级危房整治;深入开展冶金、农机、电力、机械、铁路、旅游景点、学校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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