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加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嘉府发〔20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水务局《关于批转<嘉定区加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请示》(嘉水务[2009]第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五日
嘉定区加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迎世博加强中小河道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中小河道的长效管理,巩固提高河道整治成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迎世博盛会,展嘉定风采”的总体要求,确保全区河道水环境优美整洁、水清岸绿,全面推进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区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是辖区内中小河道(镇村级规划和规划外保留河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区域内中小河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区水务局作为本区河道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督促各街镇落实河道管理养护的各项工作。
三、目标要求
按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本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要围绕“条条河道有人管、段段河道有人养”的管理目标,实现3个“全覆盖”:
一要实现全区中小河道日常保洁全覆盖。要在现有镇级保洁社和村级保洁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四定”(即定人员、定河段、定标准、定时间)制度,健全保洁组织网络,加大保洁力度,扩大保洁范围,实现水域与陆域保洁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