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措施,有序推进
1、开展镇级债权债务的清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按照“防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切实做好镇级债权债务清理和化解工作。按照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镇级债权债务,建立债权债务台账,报区财政局备案。并落实好切实可行的收回债权,化解债务,防止新增债务的方案。
2、开展镇级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控制不合理增长。对现有镇级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清理,分类登记造册,适时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要严格界定镇级财政供养人员,不得随意扩大财政供给范围。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认真做好各类超编人员的清退,严禁编外进入,对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3、开展镇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票据和资产的清理,夯实改革基础。按照规范镇级预算单位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清理各镇行政、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取消未经区财政部门审核的账户。区财政部门负责清理镇政府帐户,各镇财政管理部门负责清理所属预算单位帐户。清理各镇票据和资产,规范票据领用的程序,加强资产监管,夯实改革基础。
(四)加强指导,规范行为。
1、强化预算管理刚性。部门预算是财政预算改革的基础,各镇应按照"预算共编"的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约束力,减少资金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为顺利实施“镇财区管”创造条件。
2、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各镇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收支管理。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严格支出顺序,严控开支标准,规范支出范围,有效控制出国(境)、招待、用车、会议等费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改革培训辅导。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各镇“镇财区管”改革工作的培训和辅导。各镇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明确要求,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尽快适应改革的需要。
(五)强化监督,确保实施
实行“镇财区管”改革后,各镇要继续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机制,实施有效监督,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