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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市政设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市政设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
(桂建城[2011]2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城管)局:

  7月份以来,福建武夷山公馆大桥、杭州钱江三桥部分引桥桥面、北京市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等连续发生大桥坍塌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为此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我区,近日亦发生了贵港市钢铁厂燃气泄露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及《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市政设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市政设施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立即组织开展以燃气、桥梁、供排水等市政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当前正值高温雨季、主汛期和各类事故频发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城管)局要深刻吸取其他省市大桥坍塌及我区贵港市钢铁厂燃气泄露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部门监督和属地管理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市政设施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加强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中。对燃气生产经销企业和市县城区内的每一座桥梁要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的,各市县要认真落实市政公用设施中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责任人。

  二、认真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市县要结合本地燃气和桥梁以及城市排水、供水系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市政公用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请各市县将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送我厅城建处。各县自查自纠及开展检查情况,报市一级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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