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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二)要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和“属地化”相结合的原则,完成烟花爆竹迎春会等大型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要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向社会曝光各种违法行为。
  (四)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机制,做到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反应灵敏、处理到位。
  (五)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分别于2010年1月6日和2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联系人:王海光,电话及传真:83603755,E-mail:wanghg2005@yahoo.com.cn。

  附件: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餐饮单位和保健

食品经营单位

公共场所

供水单位

合计

出动人次

 

 

 

 

出动车辆数

 

 

 

 

检查单位数

 

 

 

 

责令整改单位数

 

 

 

 

警告单位数

 

 

 

 

立案起数

 

 

 

 

罚款(万元)

 

 

 

 

没收不合格食品(公斤)

 

 

 

 

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数

 

 

 

 

其他

重点检查食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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