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和“属地化”相结合的原则,完成烟花爆竹迎春会等大型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要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向社会曝光各种违法行为。
(四)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机制,做到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反应灵敏、处理到位。
(五)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分别于2010年1月6日和2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联系人:王海光,电话及传真:83603755,E-mail:wanghg2005@yahoo.com.cn。
附件: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餐饮单位和保健
食品经营单位
| 公共场所
| 供水单位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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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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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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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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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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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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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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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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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不合格食品(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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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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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重点检查食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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