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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公务卡申领
  公务卡由各单位财务部门为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卡种为个人贷记卡,最高信用额度控制在2至5万元。各单位根据财政招标的发卡金融机构作为签约单位,签订公务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公务卡支付的安全性、独立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公务消费支出
  各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在进行公务支出消费时,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受理银行卡能力的商户。
  (三)规范公务卡报销流程
  各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程序,加强单位职工个人公务卡的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在公务支出报销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公务卡支付为主要手段。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后,报销人应当同时提供报销凭证(发票)和银行卡付款单据(银行卡签购单),按照原财务报销程序审批,与供应商、银行信息核对无误后办理报销。财务人员应当将上述报销单证作为原始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对提取现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并加强对单位公务卡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四、改革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
  区财政局、区信息委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各商业银行积极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动员、布置落实工作,把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快速、有效地予以推进,争取年内完成公务卡推行工作。
  (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要研究制定《闵行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区财政、预算单位、各商业银行在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中的职责,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公务卡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公务卡支付信息的透明度和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及时性。要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并将公务卡纳入该系统的监管,从而实现公务卡监控、透明、效率的管理目标。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我区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区、镇两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1、2009年3月,完成改革方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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