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室关于转发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闵行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9]97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闵行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我区将开展为期两年(2009-2010年)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推进重点项目和长效机制的建设,不断提高本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使监管环节无缝衔接,监管手段和技术更加科学,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本区食品安全保持有序可控。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区经委、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行政主要领导。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经委、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负责制定整顿行动方案,督查评估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应对措施。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