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工作流程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附件:
  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工作流程

  一、村民委员会向镇政府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请示
  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指导意见》(沪府[2009]34号)和《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试行意见》(闵新农办[2009]3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检查,摸清1999年第二轮土地延包基本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状况,分析二轮延包存在的问题,结合本村实际,由村民委员会向镇政府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请示。对应进行第二轮土地延包的村组,向镇政府提出新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请示。(村民委员会向镇政府报送的材料均一式三份,下同)
  二、镇政府批复村民委员会提出的请示并报区农委备案
  镇工作小组对村民委员会提出的稳定完善或新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请示开展调查研究。审核二轮土地延包基本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状况,分析二轮延包实际情况。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提出的请示予以批复,并报区农委备案。
  三、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
  需要进一步稳定完善或新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村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由7-9人组成,组长可由村主要领导担任,组员可由村二套班子代表、村民组(队)长代表、熟悉农村工作的老干部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一般不少于3人。
  四、延包工作小组宣传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延包工作小组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宣传到每一农户,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正确认识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调动大家参与延包工作的积极性。
  五、延包工作小组摸清延包对象和延包土地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