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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民防办拟订的《关于闵行区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关于闵行区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
  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和民众防护工作,增强基层民众的应急防护能力,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转发市民防办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应急委[2009]6号)的精神,以及市民防办有关预案编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民众防护工作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生灾害事故时应急处置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突发事件民众疏散撤离应急预案建设,对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应急管理及民众防护工作,增强基层民众应急防护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防护水平,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方法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参照市民防办编印的《上海市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指南》,组织社区和基层单位编制人员疏散防护预案。分工为:
  (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本级和辖区内居委会、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预案的审核、上报备案等;
  (二)区经委、区科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影视局、区体育局、区水务局等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单位人员疏散防护预案的编制、审核和上报备案等工作。
  (三)区级机关单位人员疏散防护预案的编制,由区机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三、编制内容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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