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培训,全面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视频、社区板报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舆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既要宣传构建“防火墙”工程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又要加大对各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对广大市民加强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落实责任,奖惩分明
各部门、各单位要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对构筑“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构筑“防火墙”工程均衡推进;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核验收,总体达标
“防火墙”工程三年计划原则上按照工程启动、重点推进和达标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每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由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区级重点单位向区消防支队申报验收,其他单位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区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区政府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组织逐级考核。每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将当年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秋浩,联系电话:64880119×3016)。
附件:闵行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表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二O一O年七月
附件:
闵行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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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 抓紧编制完成《闵行区“十二五”规划》有关“强化城市应急体系建设”和“确保城市公共安全”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贯彻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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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拆违办应加大对危棚简屋、城中村、农夹居地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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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闵行电视台、闵行报开设消防栏目,大力宣传“防火墙”工程。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把消防教育纳入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教学大纲。区民政部门开展关爱老年人消防安全工程。
| 2010年至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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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结合城镇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地区畅通消防道路,天然水源取水点和室外消火栓设置无盲区,提升火灾应急防范能级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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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考评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考评结果抄报制度
| 2011年至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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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规划建成光华、颛桥、马桥消防站
| 20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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