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按照市标准化委员会和市消防局颁布的7大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统一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类台帐、记录以及标志标识样式。同时,每年底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确保2010年全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2010年-2012年每年评选10家消防工作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完善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推广马桥镇“新农村”消防工作成功经验,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消防工作职责,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督促落实居(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巩固社区消防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成果,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对社区公共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区房管等部门要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重点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疏散通道被占用等突出问题。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进一步发挥消防联席会议作用,提升社区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建立具有闵行区域特色的社会化消防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要整合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资源,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区消防监察大队成功经验和做法,拓展、延伸消防执法和服务职能。
2010年,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完成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调整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结合实际推进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1年,各村(居)委会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力争完成80%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2年,力争完成全部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