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满足特殊幼儿的学前教育需求。全区设立3-5个特殊幼儿的教学点,满足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对儿童实施全程健康管理,针对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中常见疾病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家长知晓率。
2、创新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创新学前教育用人机制。公办幼儿园在保障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基本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的用人机制,对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要给予一定比例的事业挂编。
(2)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投入机制。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比例要有一定倾斜,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增加,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3)按标准配备学前教育硬件资源。新建住宅区幼儿园公建配套100%到位,新建配套幼儿园100%达“05标准”,90%以上幼儿园达“88标准”或“95标准”。各级各类幼儿园设施设备及安全技防设施按标准配备。
(4)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督导评估机制。形成社会监督、政府督导、第三方评估、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功能,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检查、指导与评估。
3、注重内涵建设,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
(1)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提高园长的管理能力和教师的专业能力,多方努力,使区优质园的比例达到35%。
(2)注重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专任教师基本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6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加强教师的职后培训和指导。配备专业的0-3岁幼儿早教指导人员。
(3)重视幼儿园的特色建设与发展。鼓励幼儿园打造自己的品牌和特色,在区域层面形成一批在市里有影响的特色幼儿园。
(4)深化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幼儿园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要深化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应用,2013年全区幼儿园光纤连通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府职能,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1、落实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制订《闵行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职责》,明确各单位在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职责。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以区级统筹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建设,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工业区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3、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督导评估机制。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政和督学工作。推进基于幼儿园发展规划与年度办园绩效相结合的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年检和日常随机督查。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完善社会监督和社会中介评估机制,形成政府、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办园质量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