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研究。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登记方式创新研究
--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研究
(九)区划、地名和专项社会事务发展研究。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研究
--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研究
--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信息化研究
(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政策体系研究
--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评价标准研究
以上选题面向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倡导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提交论文,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委托研究课题
(一)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定位及作用研究。
(二)社会服务研究。
(三)民政行业标准体系研究。
(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研究。
(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六)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七)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研究。
(八)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研究。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开拓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1.自选课题可由研究者在选题方向内拟定题目,或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民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自选题目。委托课题申报者须从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下载并填写《2012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经民政部评审方可立项。委托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20日。
2.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
3.课题报告书的编排格式: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4.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已获奖论文不予评奖,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