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有复印件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5、“年度考核”若考核年限超过5年的只提交最近5年的考核结果。
  6、“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领导,并非部门领导。
  五、评审费的标准及缴交
  评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评审费高级580元,中级450元,初级280元;初次认定费280元;答辩费14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评审费由报送单位持我局开具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有关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并将缴费凭证交我局职称办公室验证。
  六、相关表格的查阅、下载
  1、新闻、广电工程、播音、影视艺术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职称”频道(http://www.hrssgz.gov.cn/gzzc/)查阅。
  2、除须通过广州人事信息网的“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填报材料,其他送省评委会的申报人员还须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www.gdrst.gov.cn)下载2009年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用表,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略)
  2.破格评审推荐审批表
  附件2:
  破格评审推荐审批表
| 姓名 |  | 工作单位 |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 
|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资格评定时间 |  | 
| 申报何专业及专业技术资格 |  | 
| (由所在单位填写) 破格推荐理由 | 申报人虽不具备《         资格条件》 条规定的    条件。但认为符合资格条件第    条的         项规定的条件,现申请破格评审,理由申述如下,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部 门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