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国有境外企业审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7月18日,实施日期:2012年7月18日)废止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国有境外企业审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国资委评价[2009]637号)


各出资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切实规范本市国有境外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审计工作,加强对境外企业的财务监管,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沪国资委统[2008]758号)、《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沪国资委统[2009]71号)以及本市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加强本市国有境外企业审计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有关情况。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本市国有境外企业审计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境外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审计工作,加强对境外企业的财务监管,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沪国资委统[2008]758号)《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沪国资委统[2009] 71号)以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境外企业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境外企业审计监督是境外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境外企业审计管理是推进境外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企业应充分认识境外企业审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境外企业审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境外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境外审计在规范境外企业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的作用。
  二、境外企业审计工作的原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