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为。
(十六)区工商局:负责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制定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会同街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固定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的排摸;协调相关前置许可部门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并配合其执法;汇总整治数据、信息和情况,及时上报。
(十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针对无证餐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督促无证餐饮店进行整改。
(十八)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取缔涉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产品生产加工的行为。加强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九)区市场管理办:负责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推进各街镇(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形市场内无证无照经营的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作为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不新增无照市场。
(二十)区法制办:负责开展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十一)民族宗教事务办:积极宣传民族政策,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对无照整治中执法部门与少数民族人员之间出现的矛盾进行化解。
(二十二)各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和疏导工作负总责,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负责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完善无照经营的排摸和发现机制,确定本地区专项整治重点,具体负责实施日常整治;健全完善辖区无照经营发现预警、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和长效管理等工作机制;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分类管理,协调解决信访矛盾突出问题,针对辖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探索机制,强化疏导措施,开展有效的疏导工作。
(二十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09年11月-12月)
制定区迎世博无照经营整治方案,成立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建立组织机构,完成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与镇、街道、园区加强协作配合,依托各种渠道,进一步开展排摸工作,完善无照发现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照经营情况。
各部门在排摸基础上,以主要商业路段、购物放心街、有照市场和政府及派出机构所在地周边、校园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尤其要将作为世博会目的地之一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风景区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把重点行业作为无照经营重点整治领域,列出清理规范的重点路段和经营户清单,制定实施方案,量化整治目标,并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排摸的无照经营户清单和清理规范的重点路段等材料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文诚路69号316室,联系电话:67735897、传真67735896,联系人:陈朝城、电话1582185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