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维护农贸市场规划的权威性
对已规划的农贸市场项目用地、土地计划应单列,并由政府掌控,适时按“标准化菜场”要求建设菜场,规划土地部门应在许可证件及相关资料中标明为农贸市场用地;农贸市场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文件和设计规范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土地、建设、商旅委、工商等部门,在竣工验收时要对农贸市场严格把关;房屋管理部门在产权登记中,要注明相关房屋的用途,标明为农贸市场。
3、体现农贸市场建设的公益性
农贸市场与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具有公用性、公益性的城镇基础设施。因此,要严格规范农贸市场的投资权益,对新建的农贸市场应以公有经济投资为主;对现有区属集体投资建造的农贸市场应实现资产、管理的属地化;对现有个人投资的农贸市场应有条件地逐步实施政府收购。农贸市场应由集体性质的市场管理公司经营。
三、完善政策 促进农贸市场建设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主要用于标准化菜场建设、改造、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等;镇、街道、园区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
2、加快农贸市场建设
各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农贸市场的规划要求,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步伐,其建设所需用地予以优先安排,可采取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住宅小区需要配套建设农贸市场的,区规划部门应在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条件中予以明确。农贸市场建设由政府直接投资,也可采用房产商按标准化菜场要求开发建设,但竣工验收后交当地政府,按合同约定的建设成本费用进行产权收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补贴。
3、扶持农贸市场改造
区商旅委要会同区工商分局和镇、街道、园区,根据标准化菜场的技术标准和国家、市对农贸市场的要求进行改造。经改造并通过验收的标准化菜场,区财政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补贴。
4、推动“星级菜场”创建
鼓励农贸市场开展创建“星级菜场”活动,提高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凡被评定为“星级菜场”的农贸市场,视星级评定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严格规范 提高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1、加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
农贸市场经营者要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完善各项设施,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一套规范、长效的管理模式。要按经营规模配备一定比例的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2.严格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