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填报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信息的通知
(粤农种植〔2012〕14号)
有关市、县农业局:
  为掌握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情况,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通知,请你们尽快组织有关园艺标准园建设单位按附件的要求填报标准园的有关信息,并务请于7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处(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报送)。由我处综合汇总后报农业部。
  联系人:刘清明,电话:020-37288269,电子邮箱:agrizzyc@126.com。
  附件:
  1、标准园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2、标准园基本信息表
  3、需填报的标准园单位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标准园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表一、标准园生产情况
| 年度 | 面积(亩) | 产量(吨) | 产值(万元) | 纯收入(万元) | 应用技术规程(个) | 
| 2009 |  |  |  |  |  | 
| 2010 |  |  |  |  |  | 
| 2011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