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科学合理原则。应根据集团公司资产规模、所处行业、外部环境及影响管控的其他因素,因企制宜,选择合适的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科学谋划企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合理设计组织架构,建立符合企业实际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集团公司管控体系。
依法规范原则。以《
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证券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为依据,以产权为纽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集团公司职能定位,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内控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增强集团公司管控的有效性。
创新高效原则。在总结已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成功企业的经验和做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善管控体系,积极探索提高管控能力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的决策效率和集团的运行效能。
(三)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省国资委出资的各集团公司建立起“发展战略明确、规划目标科学、管控规范完善、运行顺畅高效”的管控体系,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和子企业的创造力显著提高,企业集团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提高集团公司管控能力的主要措施
提高集团公司管控能力的责任主体是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是一级企业对子(分)公司建立起规范完善的管控机制,确保集团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
(一)明确集团公司职能定位。职能定位需要解决集团公司管控的高度、宽度和深度,即集团公司战略、职责及子公司的职责分工和权责边界。集团公司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需要和子(分)公司实际,选择合适的管控模式,合理划分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职责。集团公司是企业的战略规划中心、投资决策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和经营协调中心,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建立与职能定位相匹配的组织架构,为子(分)公司科学发展发挥引导作用。集团公司子公司是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和利润中心,按照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经营计划,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级公司是产品生产和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集团公司要严格层级管理,依据企业实际调整各级子公司管理层级,缩短公司管理链条,提高管控的有效性。